我算是個有原則的人,
很多事,
如果我自己說了出來,
或是我答應了別人的請求,
就代表我會做(忘了不能算)。
又或是,
我在工作上,
有著對自我的壓力,
對自我的要求,
只要老闆說的,
我就會去執行。
而關於這述這一點,
曾被說成"死腦筋"。
即便如此,
我還是堅守我的崗位…
直到現在,
有些事情的發生,
有些點或許我也不用太堅持了,
如此違背我的原則,
我卻下定決心的要如此。
可笑的是,
我竟一點都不覺得可惜。
也不覺得,
我有對不起誰。
對別人仁慈,
就是對自己殘忍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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